8月11日,本报从湖州市吴兴区政府获悉,湖州金月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5·31机械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5月31日凌晨2时14分许,湖州金月亮有限公司印花车间2号印花机调试导带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
本报发现,本起事故相关单位包括湖州金月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湖州金牛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其中,湖州金牛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将除6号楼3层外的其余厂房对外出租给包括湖州金月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15家生产经营单位,用于开展印染行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经查明,2024年5月30日18时左右,湖州金月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湖州金牛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5号楼3层)印花车间2号印花机更换了新导带,待进行导带调试纠偏。2024年5月31日凌晨2点14分许,因导带出现偏差需要纠正,沈**独自到印花机下方进行导带纠偏,不慎被印花机夹住,白*听到沈**惨叫后立即将印花机关停,并前往印花机前车查看,发现沈**躺在地上,就立即呼叫班组长徐**,徐**确认沈**情况后组织人员用床板将其从机器下抬出(抬出时沈**还有意识可以和人进行对话),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医院经抢救无效宣布沈**因呼吸心跳骤停导致死亡。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机修工沈**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冒险作业,未在印花机停止后再进行调试作业,私自进入2号印花机前车下方进行导带纠偏操作,违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安全规定,穿戴线手套上岗作业,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最终,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力、非常规作业规程缺失、教育培训严重不到位,机修工未在印花机停止后,私自进入印花机前车下方进行导带纠偏的危险操作,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对责任企业和个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其中,湖州金月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潘**,湖州金月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建议予以行政处罚。吴**,湖州金月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湖州金牛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湖州金月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出租单位,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等,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郁**,湖州金牛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予以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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