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我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包括纺织基础知识、知识产权、创新知识、项目管理、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数字化技术、双碳目标等等。
1.纺织新产品的创新和开发;
2.现代纺织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3.纺织新材料、新技术发展趋势,织物和非织造织物的时代特征和产品分类;
4.服装工程与服装市场新业态,新产品快速进入市场的商业运作模式和个性化定制数字智能系统;
5.纺织材料在产业(例如汽车产业、医疗卫生领域等)中的应用及研究;
6.纺织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和相关政策;
7.生产工艺流程技术创新与经济价值规律;
8,纺织品质量检测依据及内容和方法分类;
9.纺织企业绿色制造管理体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产品;
10.人工智能在纺织行业的应用、纺织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
11.纺织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12.纺织印染、成衣水洗和染色等的节能减碳、源头减排、降耗增效、三废治理等;
13,纺织行业的质量管理、质量体系和质量认证,应对各种国际贸易壁垒的措施研究等;
14.纺织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技术措施及政策研究等;
15.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学时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2023年广东省纺织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应不少于7天或42学时(一天按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三、学习方式
(一)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政组织根据每年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确定若干科目,制定学习指南,开发网络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免费学习。学习任务完成后,由“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动登记公需科目学时。
(二)专业科目采用面授和远程教育学习两种形式,面授由广东省纺织协会委托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适时举办培训班进行,具体开班信息将会在广东省纺织协会或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网公布;远程教育学习可在广东人事人才培训网*(www.gdrsrc.com)进行学习。申报人员一般宜在我们公布的专业科目对口学习。
(三)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由用人单位负责。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用人单位审核认定。
四、其他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经费和时间,并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时完成年度学习计划,继续教育年度学习截止时间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本辖区专业行业协会同意,可自主组织开展纺织行业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关于申报条件及审核要求按照粤人社规〔2018〕 11号文执行